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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10.21

【公告】115年10月街頭藝人繳費及領證

本期申請期間為 115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。請審核通過者依下列方式完成繳費及領證。

一、繳費及領證期限

即日起至 116年1月31日止。本處確認收到款項後,才會製作證件,請儘早完成繳費。逾期未繳費者,視同自行放棄,系統將退回申請;通知領證後,3個月內未領證者,證件將自動作廢,不另行通知。

二、領證費用

每人每證 新臺幣200元。團體依審核合格人數計費,例如合格人數為5人,應繳費用為1,000元。

三、繳費方式

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:

  • 郵寄繳費:以郵局現金袋寄送。
  • 線上繳費:請回覆通知信件並提供申請人姓名,本處將另以電子郵件寄送繳費單。
  • 臨櫃繳費: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:00至12:00、下午13:00至16:30,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辦理。

郵寄及臨櫃地址: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。臨櫃辦理請由建築物後方的 瑞華街1號門 進入。

四、電子證件領取方式

本府採 電子證件,不再提供紙本證件。證件製作完成後,將寄至申請人填寫的電子信箱,請自行下載、儲存及列印。

五、注意事項

申請案件如經退件且尚未完成補正,本期將無法核發證件,請另以電話洽詢辦理。

 

審核通過核發個人證:

證號

姓名

證號

姓名

20261020001

蔡○娟

20260929001

張○瑜

20261018001

黃○絢

20260926001

葉○彰

20261014001

蔡○蓁

20260922004

孫○義

20261012002

曾○吉

20260922002

楊○如

20261012001

陳○順

20260528001

楊○賢

20261008001

黃○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