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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
08.18

【公告】114年8月街頭藝人申請結果

  • 申請期間:114年7月19日至114年8月18日 。
  • 領證時間: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止,3個月內未領證將自動作廢,不另行通知
  • 領證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 9:00~12:00及下午13:00~16:30 ,至本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(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)領證,請從建築物後方瑞華街1號門進入。
     
  • 繳費方式:
    即日起至8月26日內完成繳費,經確認收到款項後才會製作證件,如未繳費將視同自行放棄。

    A. 至郵局
    郵寄現金袋
    B. 台灣PAY線上繳費(需要請回覆信件並提供申請姓名,再另外mail繳費單)
    繳費單繳費狀況查詢:https://nept.bot.com.tw/NEPTBP/login/Login.action?QRCodeStatusQuery=

     
  • 領證方式:
  • A.現場領證: 本人領取至現場領取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他人代領-請填寫[代為領取屏東縣街頭藝人證委託書]至現場領取。

    B.紙本領證:至郵局寄領證費200元及28元回回郵郵票放入現金袋內,並註明證號及姓名,寄送至文化處表演藝術科林小姐收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),證照將於收到現金袋確認金額無誤後,寄送至表明表單所載之通訊地址。
    C.電子領證:電子證件將寄至mail再自行下載列印。

     
  • 注意事項:退件未補正者,本期無法核發證照,請另電洽辦理。領證費用每證200元整(團體依據報名人數收取相關領證費用,例如合格人數為5人,領證費為1,000元)。請徵選合格者,在收到通知領證日期起,如未於規定期限內領取證件,本處概不負保管責任。
     
  • 審核通過核發個人證:

    證號

    姓名

    證號

    姓名

    20250726001

    陳○利

    20250807001

    陳○國

    20250804001

    許○景

    20250811001

    陳○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