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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
11.28
11.28
屏東街頭藝人【補/換證申請】
為了讓屏東街頭藝人朋友們更順利地完成申請,【補/換證申請】應備妥資料:申請表、證件大頭照2張、舊證正本、二年內之成果展演照片最少2場(須含一次於本縣展演之紀錄)
申請流程操作說明:
- 填寫申請表單:請參考下方檔案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單。
- 上傳申請資料: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單和相關資料:A至現場臨櫃親辦
B將紙本郵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
C將資料電子檔用E-mail寄至ptsa9000@gmail.com - 等待換證:審核通過後,將電話通知領取。
- 補/換證期限:證照屆滿前一個月,請提供應備妥資料向本府申請換證。
- 補/換證方式:
A.現場換證:本人辦理-請攜帶應備妥資料於現場申辦。
他人代辦-同上述資料並另提供[代為領取屏東縣街頭藝人證委託書]乙份於現場申辦。
B.通訊換證:將應備妥資料及28元回郵郵票一併寄至本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林小姐收(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),並註明接頭藝人補/換證及姓名,申請文件確認無誤後,將 寄回寄件地址。
C.線上換證:電 子 檔-將應備妥資料寄至ptsa9000@gmail.com
紙本郵寄-舊證正本及28元回郵郵票一併寄至本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林小姐收(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),並註明接頭藝人補/換證及姓名,申請文件確認無誤後,將 寄回寄件地址。 - 補/換證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:00~12:00及下午13:
00~16:30,至本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( 900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)領證,請從建築物後方1號門進入。
- 注意事項:1.如舊證遺失,補證費用每證200元整(團體依人數收取相關領證費用,
例如合格人數為5人,領證費為1,000元)。
2.證照有效期間為二年,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換證屆滿將自動失效。